湖南都市职业学院浏阳校区校园亮化工程
施工邀请招标书
湖南都市招标号【2023055】号
项目招标单位:湖南都市职业学院 (以下简称招标人)
邀请投标单位:各投标公司 (以下简称投标人)
一、招标邀请公告
招标人浏阳校区(普迹镇)校园内将启动亮化工程,欢迎有实力、有资质的公司参加投标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1、投标人的资质要求:在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,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,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,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。
2、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有效资质证件(加盖公章):
(1)营业执照;
(2)投标单位企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200万元;
(3)法人代表身份证明;
(4)法人授权书(必须是原件)、被授权人身份证(必须是原件)。
3、发售标书时间: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11日(上班时间)。
5、发售标书地点:湖南都市职业学院后勤处(行知楼219室)。
6、标书售价:人民币100.00元/份,售后不退。标书款交计财处丁媚老师窗口并开具收据。联系电话:152******0642
7、开标时间:2024年1月12日上午9点30分。
8、开标地点:湖南都市学院创新创业孵化基地104会议室。
9、购买标书联系电话:
丁老师:联系电话:152******0642;
刘老师,联系电话:153******8631;
秦老师:联系电话:182******1631。
二、工程付款方式:
按现有在建工程的付款方式相同,分三次付款,工程经验收合格后付款总额95%。留5%做为质保金,质保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将余款全额支付给中标单位。结算时中标单位凭验收依据并开具税务发票到招标人账务处结算。
三、工程量
具体工程量及亮化分布情况,请各投标公司去浏阳校区(普迹镇)现场找招标人工程指挥部确定。
四、关于项目报价的说明
1、投标人要认真详细理会图纸,做好预算,分别报出项目的明细与总价。
2、投标人要到现场实地勘测,落实具体相关数据再行报价,不能盲目报价。
3、报价如计算错误时,以总价为准,如大小写不符时,以大写金额为准。
4、投标报价是指所有工程内容、各种费用、质保服务和税费等的总和。
5、不接受任何选择性报价。
五、开标、定标
1、开标。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,在我院理事会、院务会的监督下,由招标办公室组织开标。
2、定标: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中存在的疑点问题提出询问,允许投标单位作合理解释,但所作解释不得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。在所有投标单位均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的情况下,通过实地考察,选择条件优秀者中标。
3、投标单位中标后,由我院招标办公室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。
六、竣工验收:
1、由施工单位出具验收申请报告,建设方在接到申请验收报告七个工作日之内对项目进行验收。
2、 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后,应将项目有关的资料,技术文档、竣工图纸等移交招标方(甲方)。
3、 竣工验收将严格按照合同、施工图纸、变更资料等内容和相关国家规定执行,验收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,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。
4、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,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鉴定,如为中标单位原因造成的,由中标单位承担鉴定费用;如果是建设方造成的则由建设方承担。
5、项目验收不合格,由中标单位返工直至合格,有关返工、再行验收,以及给建设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。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,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概由中标单位承担。
6、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。
七、质量保障的相关规定
1、该工程项目质保期为一年,在质保期内,如所属工程范围内的电路故障、灯泡更换等均由中标单位全免费负责维修更换。
2、中标单位在接到招标人电话后8小时内须赶到现场处理故障。
3、质保期的计算时间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。
八、本招标书无报价清单,各投标公司在预算时以现场计算为准。
附;工程及技术负责人:徐院长,联系电话:151******7688
湖南都市职业学院后勤处
2023年12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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